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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万拆迁款三年未索回 司法给调解当天便兑现

时间:2022-05-20 16:58|来源:神州时讯网|编辑: 筱 玶|点击:
       5月16日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干警,经过调解一位居民要回了3年都没要回来的10万元拆迁款,还有一套住宅楼。

图为孙某与房地产商签订《补充协议》
        2019年,家住该师朝阳区建安社区的孙某,家里116平方米的平房,被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征地拆迁,当时与开发商签订的《征地拆迁协议》是:即时支付给孙某10万元拆迁款,待楼盘交付时赔偿楼房一套,不论新楼盘楼房面积大小,双方均不再支付楼房补差款。可是,今年7月新楼盘就要交工了,孙某还没拿到拆迁款和新楼房。原来,这家房地产商开发的新楼盘楼房实际面积是142平方米,比孙某原来的平房面积多出了26平方米。房地产商认为自己吃了亏,想让孙某赔付一套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的楼房,于是就迟迟不肯支付拆迁款和新楼房。
        孙某一家人搬出平房后,孙某拿着《协议》要求开发商履行合约10几次,可是开发商总以种种理由推脱,既不肯支付拆迁款,也不肯交付新楼房,并多次表示只要孙某同意换一套面积为120平米左右的楼房,就当即支付10万元拆迁款。
        孙某认为,当初签订《协议》时,明明写着:“不论新楼盘楼房面积大小,双方均不再支付楼房补差款。”现在,开发商想要反悔,就不支付他的拆迁款,也不给他住宅楼,这不是违约吗?
        今年3月,孙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,找到了建安社区工作人员请求帮助解决此事。社区调解委员会给他们调解了两次,房地产商每次都答复过几天就给孙某支付拆迁款,谁知过去了二个月,房地产商还是不给孙某支付拆迁款,也不给孙某新楼房。
        5月16日,孙某无奈又找到了第九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,请求该中心帮助解决此事,并表示如果再解决不了,他就推着老人去上访。
       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干警宋杰,了解事情经过后,及时拨通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电话。可是该公司工作人员,听到电话那头是公共法律服务中心,便以老板不在公司为由,拒绝沟通。
        当天下午,干警宋杰和调解员,和孙某来到了这家房地产公司见到了负责人丁某梅。谁料,孙某和丁某梅,一见面便剑拔弩张地争吵起来。
        宋杰见状,急忙劝劝说他俩保持冷静。安慰完孙某,又把丁某梅引导到另一房间。耐心地给房地产开发商丁某梅,讲解了《民法典》中合同履行和违约的责任,并以案释法地讲解了几个因为不履行合约和违约,受到法律制裁的实际案例。还从情理方面,给丁某梅讲述了孙某一家在外租房的不易。经过近两小时情与法的沟通,丁某梅同意即时支付孙某10万元拆迁款。还签订了《补充协议》约定:“楼盘交付后,不论房屋实际面积大小,孙某都无需再支付楼房补差款。” 并进行了再次确认。孙某当即拿到了10 万元拆迁款后。至此,这起因房屋拆迁引发的纠纷,得到了圆满化解。(王敬美)

 
广而告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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